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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器-----读林刘作品有感

作者: 来源: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2日 点击数:

,邦也,大曰邦,小曰国。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有所盛曰器,无所盛曰械。

                                --------《说文解字》

经过反复的思考,我斗胆作如下论断:《民主的细节》和《历史深处的忧虑》(下文写作《民》与《历》)两书是论及器的性质的书。

什么叫国器呢?古代叫国家的重宝,比方日本的八尺镜,古时的九鼎。后来,也讲国家的重才为国器。这都是讲“之器”的。我所说则不然,是“国为器”。怎么讲呢?古代谈人治,都把天子与国奉为一体。自然只能讲“之器”了。但如今国家超越了“宗族”的概念,是制度,文化,社会和文明这些有类于“器”的东西。现在各国,大凡强盛的,多为“以器治国”。所谓民主,所谓自由,都为“国本”之范畴。所以上两本书既论制度,人文与民主自由,不可不说是讨论国器,既“之四维”。

那么两书讨论的是哪国之器呢?只从内容上看自然是美国。但从其作者意图看,我认为是以美国论中国。凡美国之种种优“劣”,都是被拿来作他山之石以攻玉的。首先我仅以愚见,说说灭国之石是怎么来攻“玉”的。

一、“伟大的妥协”。当初费城会议订立宪时,美国国父们为完成宪法之种种互相退让被称为“伟大的妥协”。如果诸位先人在天有灵而见今日之美利坚,他们会欣慰。因为这种妥协的产物与其精神本身完成了一个民主政府。双方退让,则必是相持而不可分出胜负。这既为“制衡”。美国立国的根本既为制衡。它使各个势力互相竞争,各种诉求得以有被实现的可能。它既不让少数人以“家天下”的姿态凌辱民众。也不会使个人或少数派的权力与诉求被“大多数”淹没。双马互竞则使车更快。而“制衡”作为一条缰绳又可使国家免于在竞争中毁灭。而且我认为,这种“制衡的”,“妥协的”精神,使人民意识到,自己是永远无法践踏他人的。因为无论双方做了什么,他都有一些权力与自由不可剥夺。这种国家精神一开始就防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国家内部分裂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倾轧。这恐怕是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大国而始终能保持国本不动,传统不变。也是他始终向民主与宽容进发的不竭动力。反观中国,仅从个人关系来看,就颇有为了利益你死我活的意思,遑论大局了。

二、思考的传统。从《民》《历》二书中不难发现。美国民众对于一些有关国本的事,特别是一些小事,是十分思辨与关心的。前面我说过,现在是一个“为器”的时代。既然“”为“器皿”,自然要靠人来用要有所盛只不过这些人与古时不同,要受到“器”的之约罢了。如果没有美国人不断在大是大非以及小磕小碰上运用宪法。那么1787年的东西早也变成废纸了。这种社会关切与规则服从意识。正是民主所不可缺少的。没有前者,美国会变成《1984》里的“英社”。没有后者,就无从谈建设与进步了。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宪法的修订不是直接修改,而是加入修正案。正是这些修正案,成为美国的脊梁。当然也都是两书写作时的轴线。修正案本身也是我前文讲的“伟大的妥协”的产物。这让我们想到英国政论家爱德蒙帕克提出的“有保留的改革”。一意否定过去,庶儿会使国家整体陷于反复变动而终于崩溃。从一定意义上讲,“革命”本身是为了“保守”的。保守什么?就是国格与民族社会传统的存续。这在深层次上是中国人自1949年后所缺失的。当然各种政治与国家精神的形成绝不可靠也不可能靠几位政论家写成。修正案在美国,是政策与精神,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妥协。同时在妥协中我们看出,美国人不仅反有意愿思辨,更有能力将思辨付诸实践。这正是由于“思”与“行”之间有康庄大道。此处不详说,见于下文中。总之,思考的力量与传统使美国变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正如我开篇讲文化,人文都是“器”,而实际上,“国家精神”(一定程度上为传统)是真正的立国之本。

三、自由,宽容和代价。要自由必要宽容。这种宽容,实际上是给所有诉求以通道。这种宽容,意味着美国人对于自由的坚持高过一切,比方讲安全。那么代价就不可不付。如果因为怕付出代价而不自由,那么对于人民,将付出更大的代价。由第二个原因到现在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民主不仅仅靠“家”,同时更要依赖于人民。人民要有勇气与党悟去追求自由民主。而这种觉悟,是公民意识的根本。政府当然不是无责任的,他的责任在于使民众不致付出过大的代价而惧于追求自由。因而公平、公开化是政府必要肩负的。新闻言论自由与预算法是美国征服在这方面对自己责任做出的允诺。当然,这种公平公开也是中自由,民主的自由。因此不公开而致的“潜规则”所导致的绝不仅是腐败而已。民主要用多少代价去换自由?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另外,自由意味着没有绝对权威,因而没有东西可以阻止人说与想。在这里我特别谈到“道德陷阱“。道德于人讲意味着什么?人应当以什么为行为标准呢?我认为。答案只有一个,法律高于道德。公正超过正义。只有人们遵循法律,国家才会遵循法律。如果说中国人在抱怨社会不公。那么请自己反省一下,你是否并且是否有勇气与意愿,遵守法律。当然喽,人不能守法,说到底是个政府出价的问题。(详见吴思《潜规则》)

以上三点,是我对两书的总认识了。但我以为尚有一点没讲。那就是我开篇既言的国与民之间的关系。既“之器”与“国为器”间的关系。也就是国家要干什么,为什么干的原因与答案。比方讲我前文说美国人具有思辨传统,这本身是种权利。公民对于国家的思考是公民天赋之权,因此国家有责任去引导人民思辨。其实我们讲的许多责任,在深层次上,是人民的权利。“国为器”,器皿要为主人服务,使用这个器皿,是主人的权利。自然,应当器皿适于人才对。器皿在改变的同时,人也必定会改变,双方比不对立而在走向契合。中国人本身似乎缺少了一种国家情怀,这在双方都有责任。而有责任,那是一定要改正的。我们说中国到了历史的十字路口,一点也不为过。以他山之石攻我之玉。那么他山之石必有其优,而我亦是可造之玉。政府没有对国本的责任吗?改革本身并非选择而是责任呢!由此讲,许多我们习之以为常的东西,不能不警醒,一个人要有对优秀的追求,所谓“见贤而思齐焉”。国家呢?其根本恐怕在敢不敢承认别人贤,是否勇于树立一个贤的标准罢。

   国器强则国强,国强,国富民强。其强与富之分,中国想好了吗?《民》与《历》二书可为之咨尔。我仅在此窃发狂言,望读者体谅其中错谬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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